1、多个子女由一人赡养老人可以告他们吗
多个子女中若仅由一人赡养老人,而其他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时,老人完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其他未尽赡养责任的子女支付赡养费。
1.《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即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少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爸爸妈妈,有需要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在实质操作中,老人可以选择只告某个子女,需要其支付赡养费,但该子女一般只能承担自己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
3.《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明确指出,赡养人(包含老年人的子女与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因此,多个子女中若有人未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完全有法律依据提起诉讼。
2、继爸爸妈妈是不是要给付赡养费
法律快车提醒,对于继爸爸妈妈是不是需要给付赡养费的问题,重点在于继子女与继爸爸妈妈之间是不是形成了教育抚养关系。
1.依据法律规定,假如继子女与继爸爸妈妈之间形成了教育抚养关系,那样继子女就应承担对继爸爸妈妈的赡养义务。在此状况下,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亲生爸爸妈妈子女关系一致。
2.当继爸爸妈妈身患疾病、生活困难,且继子女已成年并具备赡养能力时,继子女应付继爸爸妈妈承担赡养义务。
3.假如继子女与继爸爸妈妈没一同生活,没形成教育抚养关系,那样继子女对于继爸爸妈妈就没赡养的义务。
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亲生爸爸妈妈,即便没一同生活,日后也是需要赡养的。这一规定既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也充分考虑了家庭成员间的实质情感联系。
3、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
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子女对爸爸妈妈的法概念务,其核心在于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精神慰藉。
依据《中国民法典》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赡养义务主要包含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1.经济上的供养需要子女为爸爸妈妈提供必要的生活成本,确保爸爸妈妈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2.生活上的照料则需要子女关注爸爸妈妈的身体健康和生活情况,提供必要的照顾和帮助;
3.精神上的慰藉则强调子女应关心爸爸妈妈的精神需要,给予他们情感上的支持和伴随。
这类规定一同构成了赡养义务的完整内涵,旨在确保老年人在晚年日常可以享遭到应有些尊重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