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起诉离婚可以反过来起诉他们吗
被起诉离婚时,被告不可以直接反过来起诉他们,由于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离婚案件没有反诉规范。
1.离婚之诉被视为一个复合之诉,其中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均是附是离婚之诉的从诉。
2.这类从诉不可以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即便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也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反诉。
3.被告在离婚案件中,可以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无权提起针对离婚之诉的反诉。
4.假如被告有与离婚案件有关但独立的诉讼请求,如需要原告赔偿损害等,可以在另行起诉时提出,但这并不是离婚案件的反诉范畴。
2、离婚案件反诉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关于离婚案件的反诉,现行法律并未为其提供规范基础。
1.《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了夫妻一方需要离婚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和程序,但并未提及反诉的可能性。
2.《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但在离婚案件的司法实践中,这一权利并不适用。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其涉及的情感、家庭关系等原因使得反诉规范在此类案件中很难推行。
因此,被告在离婚案件中,应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通过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的方法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