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结婚以后能随意反悔财产分割协议吗
我与前妻周某在去年11月协议离婚,并在民政部门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现我已再婚。可近期周某却以离婚时分割财产遭到欺诈和胁迫,原财产分割无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予以撤销,重新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法院受理后向我送达起诉书并要我答辩。请问,法院受理周某的起诉合法吗怎么样认定欺诈和胁迫行为
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讲解》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结婚以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周某在离结婚以后未满1年,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需要撤销,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据。
现重点在于怎么样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一同财产分割是不是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讲解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他们不真实状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状况,诱使他们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导致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导致损害为要挟,迫使他们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因此,你可据此答辩在分割财产时是不是存在有欺诈和胁迫行为。